问题:外国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的条件?
解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母公司已在中国投资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且对其负有管理和服务职能;
符合本条前款规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申请认定为地区总部;未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可以以管理性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地区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