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国内名牌商标被恶意抢注行为显泛滥之势。“中国长城”在美国被抢注, “长江黄河”被注册为商标在北京拍卖,新浪、腾讯等大型网站商标被疯狂抢注,各种恶性商标抢注行为越来越疯狂。
商标恶意抢注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商标商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以占用公共资源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恶意申请行为泛滥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浪费了商标标识资源。
为防范和制止恶性注册商标行为,中国正在进行的第三轮商标法修订将增加有针对性的规则条款。中国商标局局长李建昌近日表示,第三轮修订条款已确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原则,并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为,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商标法的修订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商标抢注行为,为解决争议提供法律支持,其中强调的“不得与他人已获权利冲突”的原则可帮助商标持有者起诉其认为有损自有商标权益的抢注商标行为,例如,如注册不同行业的相同商标行为等。
虽然法规制度有所完善,但是,中国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采用的是 “注册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暂时没有考虑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另外,由于判定是否为恶性抢注的标准较为模糊,例如界定一个品牌是否具有影响力就没有明确的标杆,使得商标抢注仍有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为严防商标被恶意抢注,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制定防范和应对策略。
1、商标注册手续要尽早完成,在计划进行品牌推广时就应该着手注册,避免以后遭“小人之手”,这也是最经济的商标权益保护方法;
2、增加维权意识,保留商标使用和品牌推广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3、在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时申请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专有权范围;
4、在发现商标抢注行为时尽快提出异议,必须通过相关法律政策来夺回被抢注的商